一、儒学发展概况
儒学在元、明、清时代为府、州、县设立的学校,供生员读书,教授儒家经典,故称儒学。
汉武帝"始兴学"。西汉平帝年间(公元1-5年),令天下立学官,郡国学校逐渐兴起。东汉推行"独尊儒术"政策,把儒家思想推到了顶峰。隋唐兴起科举取士制度,唐开元27年(739)以后,"州县莫不有学,学皆有庙"。唐宋以来,推行科举选士制,元、明、清因袭旧制。科举的发达促成了儒学的繁盛。
泾州儒学,由于少数民族及汉民族所建立的政权,先后交相统治,朝代更迭,加上州治迁徙,史籍淹没等原因,所以元、宋以前,无处可考,见于州志的,自元末至正13年(1353)后,有进士、举人、贡生名录,亦有学宫规制,但州学状况无详细记载。
据《四库全书·甘肃通志》泾州儒学载,学宫在州治西,明洪武年间,同知李彦恭建,即现今中街小学校址。确切记载,泾州儒学建于明洪武7年(1374)。26年(1393)知州陈希秀及正德16年(1521年,一说正德14年)知州宋灏任内两次修缮。到了嘉靖24年(1545),州学建成已经历170多年,"庙学颓蔽几尽",知州张髦士,山东沾化县举人,为官清廉,他很重视教育,大力修葺学宫。到了清雍正13年(1735),知州张儒又复加修葺。学宫从建成至乾隆19年(1754),中经380年,其大型扩建修缮共有4次,同治年间毁于战乱之中。据《泾州采访志》载:"学宫规模尚存,坍塌过甚,一切礼器乐器书籍兵燹后,散佚无存"。
二、学宫规制
泾州学宫,按一般规制,建戟门(学宫大门皆立戟,故叫戟门)3间;大门东侧面街处为宫墙万仞,牌坊1座;西侧建忠孝祠1座;二门为棂星门(棂亦作灵。《鱼龙河图》云:"天镇星主得士之庆,其精下为灵星之神"。学宫称棂星为取得士之意)。棂星门后为泮池,池上有桥通往大成殿。旧时称学校为泮宫,新考取的生员须入学拜谒孔子,必经泮池,故称入学为入泮或游泮。泮池后建大成殿3间,供有"大成至圣先师孔子"牌位,左右列祀颜子、曾子、子思、孟子叫"四配",还列祀闵子、端木子、卜子、仲子、有子、宰子、言子、冉子、颛孙子、朱子为"十哲"。东西两侧还建有偏房6间,叫东庑西庑,祔祀孔子弟子及历代名儒。棂星门左右两侧建礼门、义门,前方左右建乡贤祠、名宦祠各3间。大成殿后为崇圣祠3间、明伦堂3间;再后为明嘉靖3年(1524)创修尊经阁一座,清雍正13年(1735)重修,这座建筑专为藏书之用,供生员参阅披览。另有学宫祭器、乐器等设备。光绪21年(1895),知州章鹤年,捐廉重修棂星门。学宫西侧有射圃亭址,据云为武科生员外考场。据此可知,泾川过去也非常重视尊儒兴学。
三、儒学管理
学署,为州教育行政机构,在学宫东侧临街处,清顺治12年(1655)知州宋法祖重修。至于学官,历代各异,元代至正年间曾设儒学学正1名,明时为散州,设学正1名,训导3名。学正专管所属生员,训导协助学正工作。清代虽为直隶州,但州学制度基本上沿袭明制,设学正1名,训导裁为2名。学正、训导均系未入流官员。清代学正训导,每个人发支俸银15.76两,自乾隆元年(1736)起,依八品官对待,增加俸银为48.48两。这一制度直延至清末。光绪末年宣布学堂章程,令各州县设立劝学所,代行地方教育行政事宜,学正训导之设,明文废止,但宣统年间有李泮芹曾任过学正。看来在新旧体制变革过程中,曾有反复。
四、儒学学额
明时,岁、科考取的生员名额,已无处可考。清代初年,基本上沿袭明制,据《泾州志》载:泾州直隶州学额,为岁贡三年二举,廪生30名,增生30名。岁额考取文生16名,武生12名,各科考取文生16名。州县学考试与科举联系密切,从童生中招收。这一规定一直延至光绪28年(1902)废科举兴学堂时停止。随之于光绪31年(1905)成立县高等小学堂。
泾州生员,过去一直去平凉应试,同治9年(1870)署州牧邵杜,就东关行台基址拓建考院一所。从此,生员应试方便,不必远去平凉。
五、儒学学田
学田,属于儒学的田地。它以地租粮和纹银收入,作为祭祀孔子、教师薪俸和补助廪膳生员及贫寒学生的费用,也用于学官俸外补助。
据《甘肃新通志》载:清初泾州直隶州实有学田87亩,岁缴租银3.5两。乾隆年间学田有所增加,玉都宁神道有30亩,城西十五里铺有42亩,城北门外有1亩,城东门外临河地有45亩(《泾州志》)。以上4处实有地107.65亩,每年收入租粮、银支使。据《泾州采访志》载:"实有学田346.7亩,应征学租银2.42两"。民国2年(1913),北洋政府内务部通令,以学田收入充小学经费,但一般多为地方乡绅所把持,用于学校的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