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塾是旧社会家庭、宗族或教师自己设立的教学单位。
旧时,泾川各地均设有私塾。有的一村一个,有的数村一个。还有个别富豪人家办有家塾。私塾的教师大都是从秀才中聘请的,有时请不到秀才也请落第的童生当老师。私塾的教学条件一般都很简陋。地址多是利用无人居住的旧庄子或庙宇。桌凳全由学生自备。教师的食宿多数由附近的学生家庭轮流负担。
教师的工资(当时叫"束修"),是按学生的年龄、学历长短、学业程度,由学生家长决定,教师则不争多论少。每年给教师端三、四次节,即端阳节、中秋节(或孔子诞辰节)、腊八节。有钱的家庭端钱,没钱的出粮。除端钱外还有酒肉、干鲜果等。由校董和学生中的"大学长"(班长)用盘子奉上,领着全体学生给先生叩头,并开有学生花名单,每人端节钱多少,共计多少,请先生点收。在国民党还没有发行纸币以前,除银元流通外,人们普遍用的是麻钱和铜元。学历长的大学生每节给先生端麻钱有一串的(1千枚),也有五、六百的。最小的学生也端一、二百。私塾里学生一般都很少,普遍20来人。一个私塾老师每年的工资收入一般略高于一个长工全年的工资。有些偏僻山区,因读书人少,要到外地去请老师,工资就多一些。
私塾里的学生不分班级,多数是在一只窑或两只窑里上课。教师对大学生讲课不是在自己住的窑洞,便是在院子里。老师坐着讲,学生围着听。对初入学的小学生,一般先分配给大学生教认字。学生每天早晨都要把昨天指定的和已读过的课文一起背诵给老师听,老师对学生写仿(大楷字)、作文、对对子等作业抓得很紧。私塾里的教本,在清末科举制尚未废止前均以"四书"(《论语》、《孟子》、《大学》、《中庸》)、"五经"(《诗》、《书》、《易》、《礼》、《春秋》)为主。到民国初年,为《共和国文》、《修身》、《女儿经》及《四书》。初入学的儿童则读《三字经》、《百家姓》等。私塾多在每年农历2月2日开学,除收麦、收秋外,至古腊月初八放学。
泾川大部分乡镇的私塾停办于民国23年以后。在这以前,县城内和党原、王村、高平等乡镇均设立公办小学多年,但在距离乡镇小学较远的地区基本还以私塾为主。自国民党的保甲制度普遍实行以后,各保都设立有保国民初级小学。从此私塾才完全被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