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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富强/关于清末陕甘回民起义原因的探讨

日期:2015/5/7 9:14:28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佚名    阅读  【字体:
 

 

刘富强/关于清末陕甘回民起义原因的探讨

  【摘要】一百多年前发生在我国陕甘两省的回民起义,是当时西部各种社会矛盾综合作用的产物。自然环境的原因使得陕甘两省人民生活极度困难,导致民怨沸腾、民不聊生,陕甘两省局势岌岌可危;历史仇恨原因使得陕甘两省境内的回民对清政府的统治极其不满;政治统治的原因使得陕甘两省人民的生活雪上加霜;同时,回汉两族人民宗教信仰、文化风俗之间的差异以及回民上层统治阶级对阿訇的组织、领导和煽动也是导致这场劫难爆发的原因。但其中的自然环境和政治统治原因都是造成陕甘两省回民生存危机的主要原因。归根到底,历朝历代的回民起义都是在人民生活苦不堪言、无法生存的根本原因下发生的。

  【关键词】清末陕甘回民起义概述原因启示

  正当清政府即将结束对太平天国运动镇压之时,陕甘两省出现了问题。同治元年(1862年),陕西发生了回民大起义。第二年在陕西回民大起义的影响下甘肃回民也揭竿而起加入了这场起义当中。当时,两省的回民主要有四股大的势力:宁夏金积堡马化龙部;甘肃河州(今临夏一带)马占鳌部;青海西宁马文义部;甘肃肃州(今酒泉一带)马文禄部。主要活动于今天的甘、宁、青、陕四省境内。同治五年(1866年),陕甘回民起义进入高潮。清政府在陕甘两省的统治陷入了一片混乱。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清廷发出了“上谕”:“左宗棠威望素著,熟娴韬略,于军务地方均能措置裕如,因特授为陕甘总督,以期迅扫回氛,绥靖边围……”[1]同治五年(1866年)底,左宗棠开始着手镇压陕甘回民起义,左宗棠采用“先捻后回”、“先秦后陇”的战略总构想:“方今所患者,捻匪回逆耳。以地形论,中原为主,关陇为轻;以平贼论,剿捻宜急,回匪宜缓;以论兵次第论,欲靖西陲必先清腹地,然后客军无后顾之忧,饷道可免中梗之患。”[2]此后的几年左宗棠按照他的策略、计划、在一步步削弱着陕甘回民起义的力量。终于,在同治八年(1869年),陕甘的形势有了重大的转折。在这之后左宗棠先后平定了“董志塬十八营和金积堡”两处回民据点。同治十一年(1872年)在左宗棠的率领下清军与回民起义军展开了最后一站即肃州之战。最终,在左宗棠的率领下清政府平定了这次起义,取得了胜利。虽然这场起义以清政府的胜利而告终,但他给陕甘两省人民带来的灾难是巨大的。左文襄公有这样一句话“陕甘频年兵燹,孑遣仅存,往往百数十里人烟断绝。”[3]充分说明了起义给陕甘两省带来的灾难。使得陕甘两省人口大量减少,人民大量死亡,陕回九死一存,甘回被安插到各地自然环境十分恶劣之处。可以说这次劫难对陕甘两省的人民影响是巨大的。造成这场劫难的原因值得我们去探讨。

  一、自然、历史原因

  陕甘两省属高原地带,气候寒冷,雨水稀少,耕地资源有限,且两省内多荒地、沙漠,也易发生旱、虫等灾。生态环境到清中叶时已非常脆弱。嘉庆道光年间旅游者所见到六盘山区已是“童山如秃,求一木不可得”,[4]“一木不生,但见细草”[5]可见当时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条件已相当艰苦。对于“靠天吃饭”的陕甘两省人民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挑战。可以说,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繁发生是同治年间陕甘两省回民起义的原因之一。自然环境原因使得陕甘两省人民生活极度困难,导致民怨沸腾,民不聊生。陕甘两省局势岌岌可危。

  有学者在回顾回族历史时曾深有感触地说道:“回回民族是一个战斗的民族。回回民族的历史,是一部受迫害和反迫害的历史”[6]。回族形成至同治年间陕甘回民大起义已大约有600多年的历史了。在这600多年间回族与其他民族发生的冲突不在少数,由以汉族最多,民族矛盾是相当尖锐的,这在客观上无以加深了回族人民性格中的反叛性和叛逆性以及对汉民族的仇恨。据记载:“仅清统治时期顺治年间、乾隆年间、道光年间(1821--1850)、咸丰年间(1851--1861)回族人民都发动了反清统治的运动。[7]”可见回族与满清政府的仇恨已由来已久。在白寿彝老先生的著作——《回民起义》中可以察觉到同治年间的陕甘回民大起义与清初顺治年间(1644--1661)米喇印、丁国栋起义,以及乾隆四十年(1781)和四十九年(1784)苏四十三、四五起义都有着密切的历史渊源。

  可以说,清末的回民大起义受到了清前期、中期以及明末回民起义的影响。清末的回民起义是回汉两族怨恨日积月累的结果,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可以说历史仇恨原因也是清末陕甘回民大起义爆发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社会经济原因

  进入清代,历史上汉族和游牧民族的军事对抗已经结束。从17世纪中叶到19世纪中叶的200年间,西北地区处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之中。清政府沿袭旧制,政区变动不大,人口增长较快,这给西北农业生产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随着南下西进的汉民不断移入,加之清政府的“降低赋税,摊丁入亩”等政策的引导,持续长久的、规模更大的开荒种地在陕甘两省形成。导致两省境内人口迅速膨胀,改变了原有的“地广人稀”的面貌。以陕西户县为例,乾隆年间,已是“人烟辐辏,庐舍鱼鳞,各村充塞,俱不能容,村外环集,殆无隙地……”。[8]西北其他地区人口膨胀亦多如此,宁夏府到1780年(乾隆四十五年)户数已达199183户,人口达到1352525人。到嘉庆年间,户数已达214992户,人口高达1392815人。同1617年(万历四十五年)的人口相比,增长了10倍。[9]陕甘两省境内的其他地方的户口同样都有大幅度的增长,人口数量也在迅猛的增长。

  人口的快速增长一方面促进了陕甘两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境内回族经济的发展。回族经济的发展为伊斯兰教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使的回族内部的社会结构进一步得到完善,为后来回民大起义的爆发奠定了社会组织基础,使得回民内部易于组织、联合。但更为严重的一方面是由于人口过剩耕地不足,加剧汉回民族关系的紧张和冲突。汉回民族从此为了生存展开了对土地的争夺,使得局部的争斗不断发生。从经济形式和生产方式上来看回族以畜牧为主,汉族以农耕为主,这两种经济形式、生产方式,在地广人稀的自然条件下,尚可相处,矛盾并不突出。然而在人口膨胀,耕地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这两种经济形式、生产方式之间的矛盾便日益凸显,直接导致汉回两个民族的冲突。咸、同之际,在陕甘两省发生的汉、回互诉之案,大多是由于生产资料而引起的如:“华州(今陕西华县)案发,不过是过往回勇砍伐汉民竹子做武器,竟导致汉民和回民的相互仇杀。”[10]可以说,几乎所有的冲突都与由土地衍生出来的诸多矛盾有关。因此,从表面上看,汉回冲突,乃至回民起义的发生是多种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从深层次去探讨,不难发现,“人口膨胀,耕地不足,生活资料匮乏,回族人民无法生存”是回汉冲突,回民起义的最根本原因。

  陕甘两省本来就自然环境恶劣,耕地资源有限,再加上人口的迅猛增长使得本来相对缓和的人地矛盾愈演愈烈,使得本来就生活极度艰苦的人民雪上加霜。为了生存两省境内的人民不得不展开对土地资源、生产资料的争夺;加上回汉本不相融使得境内回汉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深。陕甘两省的局势处在“一触即发”的状态。可以说“生存危机”是陕甘两省回民大起义最根本、最深层次的原因。

  三、政治统治原因

  秦翰才先生在《左文襄公在西北》一书中说道:“陕甘回民起义的最大症结怕还在清政府在西北的政治不良。”[11]可见,陕甘回民大起义与清政府在陕甘两省的政治统治有着莫大的关系。

  清政府在处理回汉民族关系时,实行“护汉抑回”的政策,导致回族民众对汉族的不满和怨恨日积月累,不断增加。如:“回汉两族人民对簿公堂时,裁决很少对回民持平正态度,汉族官员本人有偏见,满族官员又通常左袒汉民。”;[12]“向来地方官偏袒汉民,凡争讼斗殴,无论曲直,皆抑压回民。汉民复凌众欺辱,不知回性桀骜,亿万同心,日积月长,仇恨滋深。”[13]清政府的“民族歧视”政策,加上专制压迫直接酿成了陕甘回民大起义。清末政局动荡外有强敌内有太平天国运动,清政府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不得不加大对人民的剥削。据《清文宗实录》记载统计,咸丰十一内,清廷向陕西发布了50多次征调协饷命令,从协饷数量上看,约在数百万两以上;在征调协饷外还加大了对陕甘两省境内陕甘军的征调;同时,咸丰十年八月,英法联军占领北京,清政府分别与英、法签订了中英、中法《北京条约》,条约规定赔偿英法军费各800万两。清廷府库无款可支,由各省分别负担,其中陕西筹款30万两,分担赔款数目最多。[14]咸丰时期支付“巨款、协饷、军费、赔款及举办地方团练筹款”,引起财政严重拮据,藩府空虚。陕甘两省地方政府为了解决财政困难,加紧了对广大人民的搜刮和剥削。清廷的搜刮和剥削无疑加大了陕甘两省境内人民对清统治的不满,尤其是回民。最终,陕甘两省回民在苦不堪言、无法生存和上层贵族阶级的策动之下发起了反清统治的起义——陕甘回民大起义。

  回民上层统治阶级与清政府基层官吏之间的权利斗争也是引发这场起义的主要原因之一。回族上层统治阶级无疑对权利有着欲望,加上回族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得原本分散、互不统属的教坊联系起来,组合为以门宦教主为首的宗教政治体系。通过这种宗教组织体系(教主-热依斯-基层阿訇)使回族社会的宗教力量、政治力量乃至经济力量通过门宦制度得到了凝聚和强化,回民上层阶级之所以用门宦制度将自己本族的民众管理、联合起来就是为了形成一定的地方力量,从而,借此来和清政府的基层官吏争夺权利。这种宗教组织体系为后来的回民起义奠定了组织基础,使得回民起义军内部便于组织、联合和领导。在回民上层统治阶级的权利欲望得不到满足时他们自然会组织、煽动自己的民众来反抗清政府的统治。所以说回民上层阶级与清政府之间的权利斗争也是陕甘回民大起义爆发的主要原因之一。

  可以说,太平天国运动、捻军起义和外国侵略也是陕甘回民起义的客观原因之一。清政府的内忧外患使得统治危在旦夕,为了维护和延续自己的统治,清廷不得不加大对人民的剥削。这无疑进一步加深了陕甘两省人民的困境,使得本来就穷困潦倒的人民无法生存,反抗运动一触即发。同时,我们应该看到太平天国运动和捻军起义对陕甘回民大起义在思想上起到了鼓舞的作用,而且回民上层阶级与清政府之间的权利斗争也是回民上层阶级煽动这场起义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民族宗教、文化习俗原因

  回汉两族由于民族共同体形成的时代背景不同,所依据的宗教文化不同,使他们在民族心理和传统文化方面必然有较为明显的差异。这些差异也是导致回汉冲突,造成陕甘两省社会秩序失控的原因之一。

  回族全民信仰伊斯兰教,伊斯兰教即使宗教信仰又是社会组织。它规范着回民的思想道德、社会生活和生活方式;同汉族所遵从的社会思想道德、民族信仰、生活方式有很大的不同。在日常习俗方面如:“回回教门异于中国者,不供佛,不祭佛,不拜师尸,所尊敬惟一天宇,……见中国人(即汉人——引者)修斋设醮则笑之。”[15]而汉族人民则对回族“日用猪肉,指为禁忌,而樵牛共飨,恣其贪饕,人家肴馔,绝不入口,而宰割物类另有密咒,身故之日,寸丝不挂,举殡之时,空棺撤底”等种种习俗颇为不解,认为“诞妄实甚”。[16]这些日常习俗的差异,常因互不理解而造成回汉两族的互相歧视,最终酿成局部的冲突,成为挑动回汉两族关系紧张的重要因素,也是造成陕甘回民大起义的重要原因。1857年(咸丰七年),渭河以南因演戏摊款,回民以宗教关系,拒不接受,汉回遂起械斗,虽经陕甘巡抚英棨下令禁止,而绅士张鸿渐起而反对,以为演戏自古皆然,岂能以“回匪”关系,便行禁止?[17]张鸿渐对伊斯兰教的蔑视,反映了回汉民族文化习俗的不同,表明了汉族通过演戏这种集资方式不为回族所认同。汉回民族生活习俗的差异,使汉回形同水火,势不两立。由因“演戏摊款”而引发的冲突可以看出回汉两族由于民族宗教、生活习俗、价值观念等的差异而引发的局部冲突是时有发生的。那么,不能不说陕甘回民大起义中的局部起义不与宗教信仰、文化习俗的不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些局部的起义推动了整个起义的大爆发使得陕甘两省陷入了战火之中。可见,民族宗教、文化习俗、价值观念也是酿成这场劫难的重要原因之一。

  综上不难看出:众多原因造成的生存危机直接导致和加剧了社会危机,这是引发陕甘回民大起义爆发的根本原因。生存环境恶劣、政治腐败、民族宗教、历史仇恨、文化习俗、以及回族上层阶级对权力的需求所引起的对清政府的不满等众多原因都是造成这场劫难的重要原因。但其中的生态环境恶劣和政治腐败都是造成陕甘两省回民生存危机的主要原因。归根到底,历朝历代的回民起义都是在“人民生活苦不堪言、无法生存”的根本原因下发生的。生态环境的恶劣和自然灾害的频繁使得陕甘两省境内回民生活本来极其贫困加上清政府的剥削和腐败统治使得境内的回民雪上加霜。最终,在无法生存的情况下陕甘两省回民只能揭竿而起发动这场反抗清政府统治的战斗。

  1862年发生在陕甘两省的回民大起义,距今已经过去150多年。回顾和反思引发陕甘回民起义的原因,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方面的启示和教训。

  人口的增长必须适度,增长过快过多,必将引起对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需求的紧张,给人类本身的生存带来巨大的压力,并引发严重的社会危机和矛盾对抗。为了社会的稳定和谐,我们必须严格的控制人口数量,使其在符合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承载力下健康的发展。

  坚持民族平等的原则,制定相关的民族政策法规,维护各民族的权益。各民族互相尊重、互相学习,方能实现民族和谐、团结、进步。对于少数民族聚居区要给予政策和经济上的帮助,使他们同汉族共同发展。只有让少数民族的生活富裕,才能让他们安居乐业,才能让他们与汉族和谐相处。

  国正天下顺,官清民自安。官员要洁身自好、以民为本为人民谋福祉。只有以民为本才能建立一个健康、美好的社会。

  参考文献:

  [1][2]马啸:《左宗棠在甘肃》,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37页、第38页;

  [3]秦翰才:《左文襄公在西北》,长沙:岳麓书社,1984年,第96页;

  [4]方希孟:《西征续录》,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58页;

  [5]林则徐:《荷戈纪行》;方希孟:《西征续录》,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60页;

  [6]白寿彝:《中国回回民族史》,北京:中华书局,2003年,第124、125页;

  [7]白寿彝:《回民起义》第1,2两册,上海:上海神州国光出版社,1951年,第105—108页;

  [8]《(民国)户县志?风俗卷》,第47页;

  [9]《中国人口?宁夏分册》,北京:中国财经出版社,1988,第78—80页;

  [10]刘东野:壬戌华州回变记,近代史资料(第二期),1957.摘自谢俊美《人地相宜民族和谐》,历史教学,总第555期,2008年第14期;

  [11]秦翰才:《左文襄公在西北》,长沙:岳麓书社,1984年,第30页;

  [12][美]费正清:《剑桥中国晚清史》(下),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第242页;

  [13]张集馨:《道咸官海闻录》,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241页;

  [14]《清文宗实录》,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245页;

  [15]杨怀中:《伊斯兰教在我国传播发展中的特点》,《甘肃民族研究》1990年,第4期;

  [16]国立故宫博物院:《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三缉,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院1984年,第177页。摘自谢俊美《人地相宜民族和谐》,历史教学,总第555期,2008年第14期;

  [17]余澍畴:秦陇回务纪略(卷一),回民起义(三),上海:上海书店,2000年。摘自谢俊美《人地相宜民族和谐》,历史教学,总第555期,2008年第14期;

  作者简介:刘富强男出生于1986年10月毕业于天水师范学院历史系现工作于泾川县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