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城隍庙,据考创建于明洪武三年(1370年),至今已六百余年。曾几经维修,据现存泾川县博物馆碑文记载,道光十五年至二十一年搞过一次较大规模的复修,历经六年时间,收布施白银壹仟伍佰壹拾伍两陆钱捌分。当时泾川建置为州,所辖崇信、灵台、镇原三县。除本州和三县客商士庶捐银外,还动用戏会内银壹佰捌拾两。修建用工3480多个,画工2700多个,小工2950多个,用赤金颜料叁两多。工程完成后,共费白银壹仟捌佰多两,扣除收布施捐银,还超支白银贰佰玖拾多两,据《重修城隍庙碑记》记载的建筑有"……□□□□□间,东西书房六间,厢房六间,正殿五间,献殿五间,又三县城隍土地暖阁献各一鉴,祭殿一间,献殿一间,□□□□□□及钟鼓楼、乐楼、戏楼、山门、道院莫不金碧辉煌,丹青口(褚)垩,由是雍宫肃庙,赫声濯灵……"
该建筑群坐北向南,为长方形,南北长约92.50米,东西宽约36米。座落在原庙街北(即今安定街县博物馆址)。其庙建筑结构和布局前后呼应,相互烘托,严谨对称。主体建筑如山门殿、戏楼、乐楼、牌坊、正殿、寝宫顶均复以琉璃瓦,屋脊及各檐翼角以釉陶制兽禽,图花雕塑装饰,斗拱额枋,檐柱朱漆彩绘,装饰华丽,门窗、柱饰雕刻精美,整个建筑非常壮观。其布局:
浮雕寿星八仙砖壁一座,长约7米位于庙之路南,与山门殿相对。其壁东西两侧立铁铸狮座旗杆一对,高约8米左右,1958年大炼钢铁时被毁。山门殿三间,悬山屋顶,门口两侧座有石狮一对。中为通道(过殿),前东西两半间塑有马和马夫一对,后半间为明柱。下台阶不到4米便是戏楼。
戏楼为歇山屋顶,坐南面北,正对牌楼、献殿。上下两层,长宽在10米以上,下层高不到3米,上层至檐顶高3.5米左右。楼上为木质结构,楼下为砖土木结构。柱间额枋之上排有斗拱,檐角上挑,琉璃屋脊、滴水,前后有两排六根从地至顶的檐柱,将楼分成中间大,两边小的五间(即三破五)。除正中一间外,其东西两间又以檐柱分开,三分之二为演出场地,三分之一为文武场面场地。演出场地共占舞台的九分之七,文武场面占九分之二。戏楼后中部又有六条从地至顶的里金柱,楼上在其柱上又安装了木雕隔屏,以屏代幕,将舞台分成了前台和后台,舞台背面留个方窗,两侧各留一门通乐楼。楼下中间为出入通道,其两侧间只留门窗,四面为墙,在文武场面场地的小间楼下设有上下楼梯,紧贴戏楼背部又建与戏楼连体的半个小牌楼,数层檐翼,增加了戏楼背部的艺术造型。前后斗拱、额枋、垫板、椽头以及欢门牙子,均以朱漆彩绘,非常华丽。
乐楼紧连在戏楼的东西两侧,是戏楼的连体建筑,为"八"字形,如蝴蝶的翅,总称为蝴蝶楼,每翅各有两间,长约7米,歇山屋顶,略比戏楼低。乐楼下只留门窗,四面为壁,供演员住宿。楼上后背为壁,前为明柱,柱下部有木栏,如同半明半暗的廊式建筑,平时装有活动的格扇裙板,用时拆除。有时也可作看台用,如同"官座",彩绘斗拱,檐角上翘,非常生动。
戏楼和乐楼设计别具匠心,其实用性、科学性及艺术性,在陇东地区独具一格。如戏楼上作戏台,中下作人行通道,东西两侧间,如同安装在两边的拱鸣音箱,增强了音响效果;乐楼上为祭乐用,下为演员住宿、存放箱具和活动场所;身后乐楼也可看戏楼的演出。戏楼、乐楼在建筑构思上均注意照顾到不同角度的艺术造型,从整体上注意了与群体建筑的呼应及主次的烘托;从局部来讲,前后、左右、上下均设计的巧妙严谨而壮观,别具庙堂舞舞兼庭院乐楼溶为一体的特色。该建筑毁于1962年。1938年该庙戏楼前古槐因久雨根枯而倒。当时县长张东野主持拍了一张照片(只拍了戏楼、乐楼的西半部,现存泾川县博物馆)。成为今天人们研究这一古戏楼的唯一资料。
牌楼一座,高约6米左右,长约11米,歇山式楼顶,层层斗拱套合,楼顶复以琉璃瓦,檐角上翘,四根通顶明柱,前后以斜柱相撑,中间两柱又用石鼓、石狮加固。该建筑与戏楼相呼应,中间空旷地带为观众场地。牌楼毁于1966年。
钟鼓楼位于乐楼的东西两侧约4.5米处,东悬钟,西置鼓,造型对称,形似两个方亭,楼长宽相等,约4米,上层为五条檐柱,下装栏板,歇山屋顶,高约5米。东西钟鼓楼相呼应,前后戏楼、牌楼相望,使观众场地周围环境显得格外宏伟。钟鼓楼毁于1976年。
献殿五间,在牌楼之后,毁于1961年。正殿五间,悬山屋顶,在献殿之后。中间三间长4.4米,东西两间为2.4米,殿基长20米,宽15.6米,高4米多,原作县糖酒公司盐库。寝宫五间,悬山屋顶,在正殿9.4米处,其宽11.90米,长略小于正殿,原作县糖酒公司库房用。东西书房、厢房各六间,属一般建筑,现已毁。
过去每年六月二十八日为该庙庙会,从早到晚六天不倒台。解放前,过往军队常以庙为营,后为警察局驻地。解放前后又作过戏园,为人民剧团驻地,曾一度成为戏剧演出的中心阵地,过往剧团不少在此演出。解放后为红专学校、电影队驻地。现为泾川县博物馆驻地。正殿、寝宫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编者注:现已经升级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选自《泾川文史资料选辑》(1—5)(政协泾川县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