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下午7时,泾川县博物馆负责人从微信上接到知情人发来的一组图片,显示在该县荔堡镇一处机械施工现场,发现有古墓葬意外被毁,铜镜等陪葬物下落已不明。
接到消息后,县博物馆负责人魏海峰在第一时间向荔堡镇党委书记巫廷举进行了情况通报,请求镇党委、政府协调处理,同时向荔堡镇派出所及时报警,随后立即带人赶赴荔堡。
晚8点,在荔堡镇党委书记办公室,巫廷举书记向文博工作者反馈了他们了解掌握的基本情况,该墓葬发现于荔堡镇沟圈村一处坑复项目施工工地,现场出土的所有陪葬物除机械毁坏的陶罐外,其他文物已经由镇村领导收缴到村部妥善保管。
晚8点40分,在荔堡镇党委副书记吕军明的陪同下,县博物馆技术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借用手电光进行了仔细勘察,发现该墓葬在施工中已经基本毁完,仅余约一平尺见方的墓室一角,青砖铺地,土质墓室,具有一般汉墓的基础特征,目前收缴到的文物与该墓葬规制基本匹配。
晚8点,在荔堡镇党委书记办公室,巫廷举书记向文博工作者反馈了他们了解掌握的基本情况,该墓葬发现于荔堡镇沟圈村一处坑复项目施工工地,现场出土的所有陪葬物除机械毁坏的陶罐外,其他文物已经由镇村领导收缴到村部妥善保管。
晚8点40分,在荔堡镇党委副书记吕军明的陪同下,县博物馆技术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借用手电光进行了仔细勘察,发现该墓葬在施工中已经基本毁完,仅余约一平尺见方的墓室一角,青砖铺地,土质墓室,具有一般汉墓的基础特征,目前收缴到的文物与该墓葬规制基本匹配。
晚10点,在村部办公室,文博工作者见到了出土文物,分别为10公分大小的铜镜一面,花纹精美,品相完好,另有鬼灶一个,素陶罐一个,均陶质无釉,保存完整。当文博工作者和公安干警打算依法带走文物时,受到了个别群众的阻拦。经过文博工作者的现场调查,得知该文物出土于一村民老宅基地,并且在当天下午文物出土后,该村民奋力从第一个拿到铜镜的机械施工员手中夺回了铜镜,随后被赶到现场的镇、村干部收缴管理。由于该铜镜的归属在发现后产生过纠纷,群众要求文物及公安部门界定清楚这批文物的所有权限。经过文博工作者一个多小时的现场讲述《文物法》相关条款,耐心仔细的解释、沟通,使群众终于认识到"地下和水中出土的文物,所有权属国家所有"法律依据的合理性和公平性,最终愿意将出土文物交由县博物馆带回。
泾川县博物馆在此提醒社会各界,由于近期乡村启动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较多,当施工中发现有古墓葬、古遗址迹象时,现场人员、尤其是公职人员,应立即向文物单位或者公安部门予以报告,对于已经出土的文物,不可哄抢,以免对文物造成伤害,任何个人将出土文物据为己有的,必将依法追回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对于及时报告文物出土信息的个人,县博物馆会按照规定给予合理奖励。(泾川县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