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总书记说,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
《文物保护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近年来,泾川县博物馆加大《文物保护法》宣传力度,文物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出土文物上缴国家、上缴博物馆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
5月中旬,王村镇刘家沟村村民刘红玉在泾川县大云寺绿化工地上劳动时,无意发现玉牌2块。获知这一情况后,大景区管委会、文旅局相关领导和博物馆工作人员及时赶赴现场,掌握详情,和刘红玉进行沟通,宣传政策,最终刘红玉将玉牌上缴给了博物馆。
工作人员在刘红玉家中了解情况
经省文物局鉴定委员会专家鉴定,唐胡人奏乐青玉带牌、宋人物玉牌饰为玉器精品。这是我县唐大云寺、宋龙兴寺遗址的又一重要发现,对于研究泾川佛教、道教文化和唐宋琢玉工艺增添了新的实物资料。
专家鉴定
唐胡人奏乐青玉带牌
宋人物玉牌饰
5月15日,王村镇二十里铺村村民陈永霄等在旧宅基地复垦时发现银锭1枚,重约230克,陈永霄主动联系县文旅局和博物馆,将银锭上缴,丰富了县博物馆古钱币类藏品。
工作人员对文物出土现场进行勘查
银锭
从文物保护的角度来说,文物及时上交至博物馆,能够给文物以专业的保护和修缮,使文物再次焕发生机。同时,通过展览展示,还能够向民众还原历史风貌,让它们的历史价值得到充分展示,为泾川大地留下珍贵的历史记忆,延续中华文脉,维系民族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