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文物行政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2020年汛期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提升我县文物安全管护水平,近期,泾川县文旅局(文物局)组织文物管理股、县博物馆相关人员开展了汛期文物安全巡查工作。
本次检查对象涵盖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及一般文物点6处。
在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根据各文物保护单位的特点,深入分析影响文物安全的主要因素,认真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与相关责任单位衔接,采取有效排险措施,尽快消除隐患,确保了汛期我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
此次检查,有效落实野外文物保护点汛期险情巡查制度,切实加强了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工作,确保汛期期间文物安全。
同时,县博物馆还组织人员对防汛设施、安全设施进行了集中检查,准备了防汛沙袋,更换维修了院内水泵、水管等设施,对安防监控、报警系统进行了检查维护,为保障汛期文物安全打下了坚实基础。